独立法条
国家文物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考古人才振兴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文物局承担项目管理主体责任,负责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管理等工作,具体组织开展专家管理、申报评审、项目公示、中期评估、结项验收、监督检查等工作。财政部负责审核国家文物局报送的预算编制建议方案,并批复下达项目经费。
- 制定机关
- 国家文物局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则
国家文物局承担项目管理主体责任,负责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管理等工作,具体组织开展专家管理、申报评审、项目公示、中期评估、结项验收、监督检查等工作。财政部负责审核国家文物局报送的预算编制建议方案,并批复下达项目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