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文物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考古人才振兴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文物局承担项目管理主体责任,负责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管理等工作,具体组织开展专家管理、申报评审、项目公示、中期评估、结项验收、监督检查等工作。财政部负责审核国家文物局报送的预算编制建议方案,并批复下达项目经费。

制定机关
国家文物局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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