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文物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考古人才振兴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全国考古人才振兴计划项目的管理,遵循党管人才,统筹实施;高端引领,重点支持;公平公正,择优选择;加强合作,鼓励共享的原则。自觉接受财政、审计、文物等相关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

制定机关
国家文物局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国家文物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考古人才振兴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