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文物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考古人才振兴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全国考古人才振兴计划项目的管理,遵循党管人才,统筹实施;高端引领,重点支持;公平公正,择优选择;加强合作,鼓励共享的原则。自觉接受财政、审计、文物等相关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
- 制定机关
- 国家文物局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则
全国考古人才振兴计划项目的管理,遵循党管人才,统筹实施;高端引领,重点支持;公平公正,择优选择;加强合作,鼓励共享的原则。自觉接受财政、审计、文物等相关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