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文物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考古人才振兴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五条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在项目经费审核、分配过程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经费、向不符合条件的团队分配经费、擅自超出范围或标准分配经费等,以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制定机关
国家文物局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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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考古人才振兴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