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文物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考古人才振兴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十九条

国家文物局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规定,编制全国考古人才振兴计划项目资金预算并设定绩效目标,按程序报送财政部审核。项目资金预算需在执行中进行调剂的,国家文物局应按部门预算管理规定报批,涉及绩效目标变化的,应随预算调剂同步调整绩效目标。

制定机关
国家文物局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