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文物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考古人才振兴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国家文物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考古人才振兴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第三章 立项管理第十四条对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急需紧缺人才创新团队,以及跨部门、跨区域组建的团队,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评审标准,优先予以支持。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 财政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