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文物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考古人才振兴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三章 立项管理

第十一条

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申报团队的资质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研究推荐团队,汇总报送国家文物局。相关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中央和国家机关直属机构、具有考古发掘资质的高校可直接报送国家文物局。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上述各单位每年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

制定机关
国家文物局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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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考古人才振兴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