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第五十九条独立法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六章 信息披露第五十九条因标的股票除权、除息或者其他原因调整权益价格或者数量的,调整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时公告律师事务所意见。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