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证券中介机构和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