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第五章 实施程序

第四十条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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