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五条列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在名录存续期间出现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筛选条件情形的,应当在确定下一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时予以调整。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