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 信息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时,系统必须有调整记录。要加强对数据处理过程中修改权限与修改痕迹的控制。

制定机关
卫生健康委 中医药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