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五章 信息化管理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价格管理信息化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与权限,确保软件系统操作与维护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与安全性。

制定机关
卫生健康委 中医药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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