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倾销调查实地核查暂行规则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应有关出口商、生产商的请求,且该出口商、生产商所在国(地区)政府未提出异议的,外经贸部可派出工作人员赴该出口国(地区)解释反倾销调查问卷。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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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调查实地核查暂行规则第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