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倾销调查实地核查暂行规则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核查结束后,外经贸部应在合理期间内向被核查出口商、生产商披露核查结果。外经贸部可以应其他利害关系方的请求披露该核查的概要情况,但不得披露被核查出口商、生产商的保密信息。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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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调查实地核查暂行规则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