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对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