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三章 项目申报与审批

第十五条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据本省农田建设规划以及前期工作情况,以县为单元向农业农村部申报年度建设任务。农业农村部根据全国农田建设规划并结合省级监督评价等情况,下达年度农田建设任务。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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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