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四章 施工单位安全责任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履行劳务分包安全管理责任,将劳务派遣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纳入其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措施,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和控制。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