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施工单位安全责任

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履行劳务分包安全管理责任,将劳务派遣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纳入其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措施,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和控制。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