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施工单位安全责任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对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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