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四章 施工单位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活动。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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