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 第七十五条独立法条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第八章 附 则第七十五条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2005年4月30日公布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9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