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第五章 标签、说明书

第五十五条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主要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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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