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第二章 注 册

第四十条

保健食品变更注册与延续注册的程序未作规定的,可以适用本办法关于保健食品注册的相关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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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