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章 注 册第十条产品声称的保健功能应当已经列入保健食品功能目录。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