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第三条

引导资金由财政部、科技部共同负责管理。科技部负责审核地方相关材料和数据,提供资金测算需要的基础数据,提出资金需求测算方案和分配建议。财政部根据预算管理相关规定,会同科技部研究确定各省份引导资金预算金额。省级财政、科技部门明确省级及以下各级财政、科技部门在资金安排和使用管理方面的责任,切实加强资金管理。

制定机关
财政部 科技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