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81号)、《关于<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25号)同时废止。
- 制定机关
- 财政部 科技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81号)、《关于<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2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