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第二章 备案管理

第六条

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应当在经营范围中实质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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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