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出借人与借款人保护

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款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等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自行和解; (二)请求行业自律组织调解; (三)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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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