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的应当报告和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以下简称事故信息),是指已经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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