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三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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