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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