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第五章 信息披露

第五十二条

上市公司应当保证投资者及时、充分、公平地获得法定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文件使用的文字应当简洁、平实、易懂。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内容是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凡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上市公司均应充分披露。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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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