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第四章 发行程序

第四十九条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均属于原前十名股东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销售。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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