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第四十九条独立法条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四章 发行程序第四十九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均属于原前十名股东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销售。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