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章 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 / 第三节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三十五条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上市公司改变公告的募集资金用途的,赋予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