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章 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 / 第三节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三十条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提供担保的,适用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至第四款的规定。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