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铁路运输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其他有关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的,铁路监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