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第三章 回收和再利用

第十九条

支持废旧农用薄膜再利用企业按照规定享受用地、用电、用水、信贷、税收等优惠政策,扶持从事废旧农用薄膜再利用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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