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第七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六条政府采购当事人违反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制定机关国务院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