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第五十九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七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九条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所称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是指项目采购所依据的经费预算标准、资产配置标准和技术、服务标准等。制定机关国务院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