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九条

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所称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是指项目采购所依据的经费预算标准、资产配置标准和技术、服务标准等。

制定机关
国务院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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