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第六章 质疑与投诉

第五十六条

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

对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的调查取证,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

制定机关
国务院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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