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第五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章 质疑与投诉第五十四条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制定机关国务院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