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第二十九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第二十九条采购人应当根据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已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制定机关国务院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