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政府采购方式

第二十三条

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或者有需要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等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可以依法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制定机关
国务院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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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