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第六十二条独立法条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八章 附 则第六十二条新闻出版行政机关应当建立行政处罚统计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每半年向上一级新闻出版行政机关提交一次行政处罚统计报告,重大行政处罚报上一级新闻出版行政机关备案。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