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六条

第二章 管 辖

第六条

新闻出版署负责对下列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 (二)法律、法规规定由新闻出版署管辖的; (三)其他应当由自己管辖的。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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