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第四十一条独立法条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五章 听 证第四十一条听证结束,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将申辩材料及有关证据提交听证主持人。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