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听 证

第三十七条

在听证举行过程中,当事人放弃申辩或者退出听证的,终止听证,并记入听证笔录。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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