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噪声等污染物排放行为实行综合许可管理。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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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