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章 申请与审批第三十二条排污许可证发生遗失、损毁的,排污单位可以向审批部门申请补领。已经办理排污许可证电子证照的排污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自行打印排污许可证。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