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第三章 申请与审批
第十九条
排污单位在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应当按照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编制自行监测方案。 自行监测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监测点位及示意图、监测指标、监测频次; (二)使用的监测分析方法; (三)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 (四)监测数据记录、整理、存档要求; (五)监测数据信息公开要求。
- 制定机关
- 生态环境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申请与审批
排污单位在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应当按照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编制自行监测方案。 自行监测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监测点位及示意图、监测指标、监测频次; (二)使用的监测分析方法; (三)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 (四)监测数据记录、整理、存档要求; (五)监测数据信息公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