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遗嘱公证细则 / 第三条独立法条遗嘱公证细则第三条第三条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